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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创作的艺术品到底能不能受『著作权』保障? – 洛杉矶周报 – 亚洲版

ㄧ件由AI独立创作完成的艺术品,近年试图申请著作权,却在上周遭到美国著作权机构拒绝。

这一件于2019年提出申请的艺术品,是一幅由名叫创意机器的AI所创作出的画作,画作名称为『模拟濒临死亡的体验』,创意机器透过机器学习后,自己描绘出了对死亡世界的幻想与画面,图中可以看见一条列车的轨道,延伸通往至被藤蔓包裹的隧道中。

这项著作权的申请,是由发明机器者 Stephen Thaler替其创意机器所提出,但经过美国著作权委员们鉴定后,认定该艺术品不具任何『人类创作的特征』,因此没有构成获得著作权保障的基本条件。

原本是要让AI在最少人类干涉的前提下,独立完成艺术画作的作品,未料同时也成为该作品无法被著作权保障的理由。

虽然著作权法并未明文提及任何关于「非人类」作品的应对法规,但著作权委员仍表示「人类思想」「创作本身」之间所表现出来的连结依然为是否赋予该作品著作权保障的重要评断标准,举凡“动物创作的作品”或者“神圣的经典”像是圣经,在委员的认知当中,都还不足以被列入著作权保障的范畴之内。

在1977的一次裁定中,委员们曾达成共识让一本神圣经典受著作权保障,但那也仅因为该经典是被人为重新编辑整理后的情况下,才足以构成被保障条件; 而在近期一件猴子创作的审理案件中,委员也因为认定猴子本身无法提出著作权妨害告诉,而认为没有赋予猴子与该作品著作权之必要。「目前,对于非人类创作的作品无法申请著作权这件事上,我们的看法相当一致。」委员会表示。

但这也不意味著未来所有跟AI扯上关系的创作,都将无法登记著作权。Thaler表示在这一次的裁判期间,他之所以承认『模拟濒临死亡的体验』为无「人为」介入的作品,单纯只是为了试探『纯AI创作』的艺术品,在当今是否能成功地通过著作权申请,但他同时也怀疑,如果今天同一幅画作,改声称是自己的原创发想,仅借由机械来绘制,裁判结果会不会因此而截然不同,搞不好『模拟濒临死亡的体验』申请就被核准了也说不定。

不过尽管如此,近期著作权机构审核作品时,对于有使用AI的创作物件也越来越严格,还是秉持著『创作中需要有人为表现』的原则,来决定是否授与著作权。但随著科技进步,越来越多艺术家开始投入AI创作,到底纯AI创作与部分AI创作的作品这条线该怎么界定拿捏,法律上好似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